积分规则
回馈积分包括:
消费积分和奖励积分。
"消费积分"指每月实际通信消费金额(不含:代收费、已享受优惠的预存费用及特别指定不能参与积分的费用)每1元积1个积分,不足1元不计。
"奖励积分"指参加我公司活动获得的赠送积分。我公司将根据全球通客户的网龄、缴费及时情况、使用数据业务以及是否参加促销活动等情况,不定期的赠送积分。
友情提示:
1、全球通客户的积分每月累加,积分上限为10万分,积分超过10万分后若未兑换则新积分不再累加,您须兑换消减积分使累计积分低于10万分后继续累积积分。
2、从2008年1月1日起,全球通积分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三年滚动清零,每年12月执行。积分三年滚动清零是指客户第一年获得的年度总积分在第三年末仍有未兑换的积分余额在第三年年末清零,先积分先扣除。第一次执行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对2008年的积分进行清零。2008年以前的积分不清零,但必须优先使用。
3、用户跨区入网时原积分可携带。






